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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离婚证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 协议离婚:
- 申请:
- 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等材料57。
-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声明书进行监誓并签名345。
- 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审查与发证: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34。
- 申请:
- 诉讼离婚39:
- 起诉: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应包括原、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内容。
- 审理:法院接到起诉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 判决:经过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双方都不上诉,判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离婚手续即办理完毕。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3。